(二)
到这里,我怎么也想不起下面的故事了,只能把这一格跳过,接下来的画面就是:
年龄之间的差异使我们的感情生活产生了较大的距离,我们又吵。象所有的爱情故事一样,她对于所谓的沧桑男人心存痴迷,而我则对她的贪玩习气不太满意。
回想起那夜在三里屯吵架的一幕,她那些伤人的话象一个个炸雷在我的耳边响起。
那天我喝高了暴吐,她拎着那只漆黑依旧的Gucci手包扬长而去,这使我对我们之间的感情产生了怀疑。
回到单位,师爷劝我说小女孩都不懂事,想哄就哄,想蹬就蹬,千万别陷进去。
我很沮丧地告诉他:“很可惜,我陷进去了。”
我才不管别人是否骂我没出息。
过了几天,我想给她打电话,手刚触到话筒,铃声响了,她在电话里带着哭腔说:
“我想你!”
我说:“咱们还真是心有灵犀。”
我们坐下来谈论关于以后的生活问题,她说:“我想嫁给你。”
我说:“其实我早盘算着非你莫娶。”
可我当时还是没什么勇气和她同居,我潜意识里一直认为距离保持美感,我不希望这么快就打破了她对我的幻想,不能让她发现我原来是这么平庸和碌碌无为的老男人。
我拒绝了她提出的“搬到一起住”的提议。
我到现在还不太能想清楚,当初在旺死城的时候,是什么使我有勇气拒绝那碗孟婆汤的。因为他们告诉我,如果不消除前生的回忆,那么前世和今生就会纠缠在一起,届时将产生的精神分裂使人痛苦之极。
老太太最后一次把碗端到我面前的时候,我礼貌地再一次拒绝了那碗汤,我告诉她,我还有一个约会未了。
说到这儿,我想起来了,的确答应过她的,我们约好了在最寒冷的冬季带她去我的老家无锡,去看满树盛开的梅花。其实我并不算是个一诺千金的人,这个理由也许只是自己的一个托辞,用我现在的智慧去想,是肯定想不清楚的,毕竟经过一道轮回的心灵,如同开过十万公里的越野车一样,动不动就要出毛病。
我们都爱看话剧,尤其是孟京辉的戏。在实验剧场,我们看了一出叫“思凡”的戏,那里面小尼姑高唱着寂寞难奈朝山下飞奔,满心欢喜地朝着她见到的第一个男人抛着真诚的媚眼,而那第一个男人却只是一个同样寂寞难奈的小僧。
看完戏我问她:“如果你的生命中再多些选择,你能确定你会选择我吗?”
她在路上跳着格子,边跳边气踹嘘嘘地回答着:“不会,肯定不会,如果可以任我选的话,我一定会选TomHanks。”
我紧紧拽着她的手,让她看我的眼睛:“你会吗?”
她有些楞了,用力甩开我的手,开始喊:
“为什么对你自己没有信心?为什么?只因为你是个而立之年的老男人?还是因为你在社里呆了这么久连个职称也没混上?或者说是因为师爷的稿费千字八百而你只有千字五十?”
她边说边退,在漆黑的没有路灯的北兵马司胡同里,她滑倒在地上开始抽泣。
我呆立在她面前,有些惶恐,有些无奈,她知道所有关于我的事,甚至知道我存心掩盖过的一些小秘密,而这么久以来我精心为自己设计的面具也在那一刹那被撕得粉碎,我无话可说。
她捡起地上的小石子儿往我身上扔,边哭边扔,我没躲,因为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能表现自己豪迈一面的机会了。
我的膝盖被一块尖利的石子打中,我呻吟了一声,她爬起来帮我揉,说对不起,我说没事。
这时她不哭了,换我哭,倒不是因为我窝囊,我想主要还是因为那一刻她那种关怀备至的眼神触痛了我心里较为柔软的部分。
我说:“你走吧,我们这样下去估计戏不大。”
她没吭声,转身就走,把我一个人留在漆黑的胡同里。
我点了支烟抽起来,看着烟头红色的光晕在黑夜里一闪一闪,心特乱。
三分钟以后,她又回来了,递了个麦当劳的汉堡给我:“吃吧,你就跟猪一样,夜里吃饭才香,撑死你得了。”
我说:“我没开玩笑,你真的可以走了。”
她说:“怎么着啊?这么就想甩了我?分手费的问题咱得好好谈谈。”
我边啃汉堡边含糊其词:“什么分手费,我怎么你了就分手费?”
她笑着,“那你还想怎么着啊,我都非你不嫁了,你这儿说分手就分手,就算没分手费也得给点遮羞费啊。”
我哭笑不得,手僵在半空中,她又递了包橙汁过来:“喝点,回头再噎着。”
我低着头继续吃东西,狼吞虎咽,她也点了只烟,用一种我从来没听到过的语气说:
“其实你不说我也知道,你爱我比我爱你多挺多,这么久以来,能忍受我这么任性的人也就你一个,我也是混得走投无路了才跟了你的,你呢,千万别自卑,咱们俩绝对算是同病相怜了。”
我乐了:“哈,合着你也知道自己这点臭毛病啊?”
她说:“少废话,今天我底儿也跟你露了,你丫要走要留给个准话儿。”
我拉起她的手深情地道了句:“都到这份儿上了,我无路可逃,就依了你吧。”
我们相遇一周年的时候,师爷赞助了我一大捧玫瑰花,是他大力吹捧过的一个花店免费提供的,我带着那束花和一枚从灯市口买的小钻戒前往朝阳门。
进了门第一句话:“嫁我得了,都是熟张儿,回头嫁不出去再砸手里,多不值当啊!”
她半掩房门,从门缝里接过花和戒指就把门关了,在里面喊:“忒便宜了吧,你这个有半克拉吗?这么就想娶媳妇了?”
我掏出一个从白云观求来的铜制弥乐佛说:“还有呢。”
她一开门,我把佛像给她看:“这个估计一千克拉都有了。”
我告诉她:“你也老大不小的了,再不嫁更待何时啊,我这儿一早准备好了,大龄男青年,要模样有模样,要文化有文化,要婚房有婚房,最主要的是,这位男青年决定这辈子娶鸡随鸡、娶狗随狗。”
“别贫,就烦你这样的,要不是看在咱多年深厚感情的份上,你这号人我一早大鸡毛掸子哄将出去。”
此时夕阳美景,人约黄昏,两颗假装苍老的心灵紧靠在二十八楼A座的窗台上,滋拉滋拉冒着电火花。她点头应许时,我实在是按捺不住心头的愉悦,吼了两嗓子“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经过仔细筹划后,我们决定旅行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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