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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不散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7-04 10:30:59

    (一)

        在迅速后退的视野中,我看到她慢慢地瘫软,颓坐在地上。当她的影像差不多消失在走廊尽头时,我死命昂着头用心喊了句:“不见不散”。

  我坐在领奖台上,看着赞助商们一张张狰狞恐怖的脸庞,准备开始哭泣。看到我的脸涨得通红,妈妈把我抱过来安慰着,疼惜着。

  当听到喇叭里传出的刺耳声音时,我实在没忍住,哭了,哭得极伤心,台下的观众们先是一脸诧异,然后他们开始笑,笑得很开心,任凭我在妈妈的怀中挣扎抽泣。

  今年我一岁零三个月,几个巨大的电脑集团合资搞了一个未来天才的奖学金,我是过来领奖的,因为在同龄儿童中,我是唯一一个懂得如何设置proxy的人,这个对他们来说是个奇迹。

  虽然我还不是很会说话,但起码的礼貌还是有的,接过了主办者递来的金色奖牌后,我带着满脸的泪花儿对他说“啪啪”。

  我比他们想象得更聪明,因为在他们的视线之外,我还会做更多的事,比如在线聊天,我每分钟可以用那双面积不到一寸的手打出一百二十个字来,如果高兴的话,我会在一个能看得见阳光的日子里背着妈妈用photoshop画一张抽象画。

  这些不能被他们发现,否则我会有很多麻烦,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一个少年天才会在众人的崇拜目光的狙击之下变成彻底的白痴。

  其实我不算是个天才,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也只因为当初我狠下心来没喝那个叫孟婆的人递来的一碗汤,现在的这些雕虫小技只是我前生的一点回忆。而我之所以没喝那碗汤,除了因为它非常刺鼻之外,还有个很重要的原因:我不能忘了她,我们之间还有一个不见不散的约会,我必须回来找她。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叫胭脂扣的电影,那里面的女鬼带着一串数字去寻找前世的缘分,我和她有区别,我不是鬼,而是个投胎重生过的人。不过我们却有相同的境遇,我也带着一串数字来找人,那串数字是她的ICQ号码,这使我能在internet蓬勃发展的今天从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找到她。

  说到这里,我想有必要回忆一下过去,让我们从头说起。

  三年零三个月前,也就是一九九六年的冬季的某一天,在网上闲逛的我(不知道用我是不是合适,因为这几段里的我属于前世,为了图个方便,就先不改称呼了吧)无意间闯入了一个叫青草地的论坛,在那里我碰到了一个叫莲的女子,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她。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在贴一首席慕容的诗:

  我,是一朵盛开的夏荷。多希望,你能看见现在的我。风霜还不曾来侵蚀,秋雨还未滑落,青涩的季节又已离我远去,我已亭亭不忧亦不惧。现在正是最美丽的时刻,重门却已深锁,在芬芳的笑颜之后,谁人知我莲的心事。无缘的你啊,不是来得太早就是,太迟。

  我没多想,直接回了一贴,把这首诗连带她那无病呻吟的小资情趣批驳得体无完肤。

  后果可想而知,我们大吵,揭开了我们之间的爱情故事的第一幕:不打不相识。

  风雨之后,我问她在哪儿,她说人在朝阳门。我们之间只距离一站路,我在东四十条。

  接下来的数月,我心存邪念,准备把这个清纯温顺的女孩骗到手。我放弃了所有的业余时间回到网上与她见面,总算皇天不负有心人,有一天她说她爱上我了,欣喜之余我想邀她出来见一面,要求被驳回,她说她还是喜欢在网络的幻境里飘浮游离。

  我说“随你,我会等你。”

  那时候,我并不清楚我是不是爱她,因为现实中的我很空虚,总是在人前显露出一丝孤寂,有个叫师爷的同事说我有点自闭,我把它叫作忧郁。

  在金秋的某一个凌晨,我突然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她了,因为那天我睡不着,就起床画画,一开始神智还算清醒,到后来就漫无目的地乱涂了,迷糊中睡去。第二天中午起床时,我发现那张速写纸上除了一张模糊的面孔外,还写了无数个我爱你。

  我把这件事告诉莲,想证明我的真心,她不太相信,因为一直以来我把自己伪装得玩世不恭,她怕我在打什么坏主意。

  那天的事其他都记不太清了,只记得她对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这么老套的游戏你也拿出来玩,没劲。”

  我好象是气冲冲下网的,隔了许久也没再去那个地方。在其他的聊天室和论坛逛了许久,也没再碰到一个让人心动的女子,只能讪讪地回去,发现她又在灌水,还是席慕容的诗:

  人若真能转世,世间若真有轮回,那么,我爱,我们前生曾是什么?你若曾是江南采莲的女子,我必是你皓腕下错过的那一朵;你若曾是那个逃学的顽童,我必是你袋中掉落的那颗弹珠,在路旁草丛里,目送你毫不知情地远去;你若曾是面壁的高僧,我必是殿前的那一炷香,焚烧著,陪伴过你一段静穆的时光。

  我觉得那首诗该是送给我的,就换了名字上去。

  我问她:“是在想念什么人么?”

  她说:“是。”

  “为什么不和他联系?”

  她说:“我在守株待兔,他一定会回来找我。”

  然后就毫不留情地拆穿了我,她竟然记得我用过的所有proxy的IP。

  我们终于见面了,在布满了金色树叶的日坛东门。

  手持一个黑色Gucci手包的她比我早到了三分钟,满头大汗的我连连陪不是。

  我想不起来是怎么样去牵她的手了,记忆这种东西不太靠得住,不可能象红木家具一样历久弥新。转过一世之后,留在我脑海里影像只剩下一副模糊的画面:

  我们在一个不知所谓的公园里追逐嬉戏,是泛黄的慢镜头。没有背景音乐,在一洼绿色的水面旁我唱歌给她听,是那首“初初见你,人群中独自美丽”,她骂我五音不全,但从表情上看来,她对我还算满意。

  那天我带了许多胶卷,全部拍光后才悻悻归去。

  回了家我给她打电话,问:“现在信不信我爱你?”

  她说:“这有什么关系,两个人在一起玩得开心就是真理。”

  虽然我是个大她八岁并且已经没有太多时间去玩去选择的老男人,可对这个观点,我还是表示同意。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岳翠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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