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永州市政法委、永州市人事局联合举行“2006永州市十大杰出政法干警评选”活动。活动效仿“超女”评选,引入了手机(小灵通)短信和拨打热线电话的投票方式。按照短信和热线投票的数量,目前整个活动至少已经赚了200多万元。(6月26日《潇湘晨报》)
囿于传统的陋见和民主意识的缺乏,对于“什么是民主”、“怎样才能达到民主”,我们并没有明确的概念和共识。而“超女”似乎以其巨大的成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民主范本”,人们似乎从“超女”中看到了“民主的捷径”。
“超女”创造的“民主捷径”可以这样来描述:自由的大众以自由设定的标准和自由投票的方式自由评选出自己喜欢的明星。其中“自由表达”和“多数决定”的原则,至少在形式上非常近似于民主。当然,这里的“自由表达”是需要“付费”的,而“付费”实质是使自己喜欢的明星顺利入选的一种“购买”行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表达。而且,作为一个娱乐节目,它不需要通过其他机制来确保大众表达的理性;它同样不必顾及民意的分散问题,当然更不必设置纠错机制。
这一切决定了“超女”模式只能是游戏规则下的“民主”;假使不加甄别地复制到公共生活中来,则必然会陷入伪民主的狂欢。在永州的这次活动中,可能参与评选的只有20万人左右,截至目前总票数却不可思议地高达200万票;而且第一名170914票,最后一名才163票——这不是伪民主的狂欢,又能是什么?
每个人在投票时都在进行成本—效益分析,所以“付费”不可能收集到真实的民意。大家本来就对参与“十佳干警”兴趣不大,而且还要收费,可想而知那200万票都是如何累加而来。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伪民主”不是价值判断而是事实判断,笔者并不想怀疑活动主办者的动机——如果一切只是“创收”腐败的阴谋,那自然和“民主”二字毫无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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