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曹仲军在2000年至2001年,利用职务之便,为西安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在开发房地产项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假借给中介公司索要中介费,收取小康住宅综合建设总公司给予的好处费人民币37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