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敬明被法院判定抄袭,但死活不肯道歉。这事折射出的是社会问题。
郭敬明之所以不道歉,是因为存在着他敢于不道歉的社会基础。
首先,他有一帮子死忠“粉丝”。这些人是郭不道歉的“群众基础”。不错,舆论是大众意见,但在“抄袭事件”中大众的意见却被分流。那些“粉丝”,那些被唐璜式的甜言蜜语所笼罩着的怀春者们,虽然他们对郭的支持更多源自盲目,对于“抄袭”的卑鄙性毫无判断,但是他们人多,精力充沛,且善于利用网络平台发表意见。他们的溺爱,让郭丝毫体会不到道德负罪感。
另一种人,他们人不多,但影响力大。那就是商人。因为拥有一堆忠实的支持者,所以郭敬明的书有销量的保证。于是,在“抄袭事件”前后,某些书商并没有维护读书人最起码的尊严,纵容、包庇,甚至推波助澜。在他们眼中,只要郭的人气一息尚存,还是摇钱树,那么他们照样可以和他签合同,照样可以把他包装成“可爱教主”。
有人,即有权;有商,即有钱。有钱有权,郭敬明怕什么呢?
判我输,我认输;要赔钱,我有钱。只要我不道歉,至少在精神层面,仍能留一层遮羞布———至多以后上节目小心点,别被主持人不小心捅了旧伤疤。
但是,真的就这样了吗?
由此联想到郭“不肯道歉”的另一因素:媒体。
整个“抄袭事件”,纵观媒体(尤其是电视媒体)的表现,我只能用一个词形容———暧昧。换句话说,媒体在“抄袭事件”中的态度和行为呈现出“两面性”:一面鄙视郭的行为;一面却留恋其人气(实际上郭本人也洞悉这点)。但是,暧昧态度在“抄袭事件”上不能滥用。小偷偷了几块钱就会引来失主的老拳,而一个“文化窃贼”,偷名,偷利,却连声道歉都吝啬得不肯给,正常吗?而因为偶像效应的缘故,这种反常被成倍放大,对于试图奠定“诚信”基石的社会来说,将是何等打击?而对于那些面对着当今潮来潮去的社会观念无所适从的青少年们又将是怎样的误导?
我认为,事到如今,对待郭敬明每个媒体都该有明确的立场。我们的态度就是:郭敬明必须认错!如果你想做“老赖”,那好,我们奉陪到底。犯错不是问题,但是只要这世界上还有原则可相信,那么我们就该让他明白:错,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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