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会提这样一个突兀的问题,是因为新近发生的几桩事情总是堵在心里,让人闷得发慌,大有如哽在喉不吐不快之感。
第一件事发生在东北某省的一个镇政府大院里,一个16岁的少年在同几个乡亲去镇政府反映问题时,因政府工作人员阻拦,"不慎"(从该新闻的字里行间揣测,似乎是说,工作人员和该少年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身体接触)从楼梯上摔下,随即不省人事。本来嘛,年轻小伙子摔几下又有好大回事,何况还是来上访的呢?所以啊,当几位乡亲发觉情况严重,央求那几位工作人员用他们的手机打个电话叫救护车时,这些工作人员根本不屑一顾,凭什么我要拿手机给你这个上访的农民用啊?乡亲们一想,也是,说不准那手机是人家的私有财产,不给你用是人家的权利,可是,政府里的办公电话应该是国家的公有财产吧,借用一下应该不成问题吧?哪知道,人家一句话回过来,"我们这电话不好使!",然后拂袖而去。等医院的救护车终于闻讯赶来时,少年已经死在了政府大楼里!尽管后来该镇的主要领导说他当时不在大楼里,已经对见死不救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但是,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我还是感到了彻头彻尾的寒意!这些见死不救的是我们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吗?在他们心目中,一个上访农民的生命难道竟值不得几毛钱的电话费?虽然,客观上也许存在即使马上打电话仍然于事无补的可能,但是我们怎么可以那样冷酷地扼杀哪怕是一千万分之一的求生希望呢?毕竟,那是一条人命啊!如果说,我们党提倡的"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这几个工作人员要求太高,佛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话过于深奥,相信这些人应该记得《拯救美国大兵瑞恩》和《泰坦尼克号》吧,看看人家对待生命和面对死亡时是什么样的抉择和态度,或许也该有所感悟吧。
我要说的第二件事还是有关乡镇干部的,但这次事件的发生地已经转到了江苏。事情是这样的,某某县某某镇的一个干部下乡去到某户农家(至于是检查工作还是混饭吃,文中并无具体交代),也许是嫌该农户安排的伙食太寒碜了点吧,这位干部突然提出想吃鱼,镇政府干部要吃鱼,主人家岂敢怠慢,于是马上叫两个人去鱼塘为该干部抓鱼,结果,其中一个村民不识水性掉进塘中,溺水而死。不知道那位干部最后吃成鱼了没有,但有一点却是非常的明白,事情发生后,当记者问及这位干部他对该村民溺死有无责任时,这位干部不仅没有半点愧疚之心,还振振有辞地说,是村民自己非要请他吃鱼,是村民自己不识水性,才导致事故发生,而且镇政府也拿了5000元钱给丧者家,一付他死了活该,你还要把我怎么样的架势。看到这则消息,我的心里不由得又是一阵悲凉!我实在没有想到在党中央大力宣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今天,我们的政府工作人员中还有这样视群众生命如同草芥的人存在!
众所周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战胜强大的敌人,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解放,靠的就是人民群众的支持。所以,才有革命前辈说,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送衣送粮的小推车给推出来的。毛主席才说:民心向背是革命成败的关键。党的十六大报告中也总结说:我们党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我们党最大的危险是脱离人民群众。惟其如此,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才再三强调: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群众利益无小事。新一届中央领导才把人权的保护提到十分突出的地位,甚至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再放眼世界,即使在我们口诛笔伐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资本家及其政府机构也在人民群众的斗争下做出了很大的让步和改良,同样十分注重对人民生命和生存权利的保障。尽管各个国家对人权的定义还有种种分歧,但是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已经成了国际上共同遵守和维护的一条准则。
所以,让我实在想不明白的是,上面提到的那些个工作人员何以会对群众的生命如此漠视?他们知不知道自己代表的应该是什么样的角色?我也不明白,如此漠视生命的人是怎么进入我们的人民政府的,到现在他们何以还能心安理得地在政府里继续呆下去?
最近,还有一件令我颇为感慨的事就是当地群众对原登封市公安局长任长霞同志的悼念活动。在任长霞的生平事迹中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她不仅疾恶如仇,还有着一付善良的慈悲心肠,她甚至会为罪犯同妻儿相别的场面而潸然泪下!在她的身上体现出对生命的尊重和善良人性的伟大光辉!从人民群众对任长霞自发的悼念活动来看,人民永远拥护和怀念心里真正想着人民的党员和干部。它也从一个侧面证明,正是千千万万像任长霞同志这样心系群众、默默奉献的好公仆在实践为人民服务的诺言,在保卫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在努力维系着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古语说得好: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像任长霞同志的死,无疑是重于泰山的,因为她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生命看得比泰山还重;但是像上面提到的那几个工作人员,尽管他们骨子里自认为要高人一等,但他们生命的价值才是十分卑微而可怜的,因为一个心里没有群众、处处只想着自己的人最终只会受到人民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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