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并且重新签订物业及供暖等合同
不久前,刘先生想在朝阳区团结湖附近买一套二手房,经过自己精心的挑选,最终和卖方达了协议,但在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进行物业交接时,由于卖方提供不了相应的供暖结清证明,致使双方产生了分歧。
针对刘先生的情况,信一天经纪公司罗煜认为,首先刘先生一定要弄清楚该房屋的权属,核实房子到底产权是否清晰,即使房子再合适,如果产权不清晰都不要购买,以免成交后拿不到房屋产权证,同时也会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房子产权清晰,卖方提供不了《物业供暖结清证明》时,建议刘先生到该房子的供暖单位去调查,弄清楚原房主是否拖欠供暖费,为何提供不了《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如果原房主拖欠的话必须由原房主缴清。一定要等原房主办理完《物业供暖结清证明》后再办理过户手续。或者在付房款时预留出一定数额的款项,待结清后,多退少补。房产证下来之后刘先生可与供暖单位签订协议,就管理范围、管理责任、服务方式、供暖费交纳等内容达成一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特别提醒
1 维修基金余额结算及更名
买卖双方通常都会在合同中约定维修基金的结算方式,但有时约定过于笼统,只写“送”或者“不送”。事实上,房屋交接时还会遇到例外情况,即卖方尚未缴付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部分已经使用。由于买卖合同中约定不明确,卖方可以认为维修基金是“送”的,未缴部分或不足部分当然由买方自行缴付;而买方也可以认为,卖方应当足额缴付后,再将维修基金移至买方名下。因此,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维修基金的结算数额。
2 水、电、煤、电话、生活费用结清手续
这类纠纷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由于双方疏忽,没有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进行结算,等买方入住后,收到上述账单时,才发现卖方欠缴大量费用,再回头找其结算时,房东早已音讯全无。
虽然这相对于房价来说数额不大,但买方心理上仍旧无法求得平衡。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当日结清上述款项即可。
3 房屋附属设施、家电、家具的验收
一般来讲,买方在交房时都会对上述事项进行验收,其中比较容易忽视的是下水道堵塞和墙面渗水等问题。附赠的家电、家具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验收,链家专业人士建议在合同中明确所赠家具、家电的数量和品牌,亦或者采用图像资料作为合同附件。
物业交接流程
物业交接环节被疏忽,将会给未来生活造成很大麻烦,因此,链家地产市场部认为,物业交割时要遵循以下四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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