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居住小区停车费标准,有的业主“仍嫌高”,可物业公司则强调应该采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可以看出,双方仍有不小分歧。
北京市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标准刚刚向社会公开征求完意见,许多市民关心结果如何?昨天,记者采访市发改委结果被告之:“意见和建议结果不打算公开,不过会在最终执行中予以采纳。”
虽然公开征求意见没了下文,可记者并未泄气。记者注意到,在知名房地产网站———焦点网上,一个《2月9日起:市发展改革委就北京市居住区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请大家踊跃讨论!》置顶条目被点击了3603次,不少网友跟帖发言踊跃。
居住小区临时停车费每小时原本2元,这次降为1元,用意是牵制居住小区过高的地下长期停车费用,业主似乎该拍手称快才是。可看看业主留言———小区是业主的小区,物业费里应该有保安的费用了,业主的财产安全不是他们的职责范围吗?为什么汽车安全要单收钱———似乎都不太领情。
一些物业公司则向记者大倒苦水,有些小区本来停车资源有限,只能采用价格杠杆来调节停车。1元的标准根本无法起到调节作用。另外,物管风险收益和赔付关系还应进一步明确,否则会出现新的矛盾。
“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在停车收费方面的纠纷不断,过去政策不甚合理是一个原因。”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消协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这样认为。从本质上讲,停车位是属于小区的服务设施,不能强调它的产业功能,不能作为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挣钱手段。在这方面,政府主管部门应该遏制企业在停车收费方面的暴利行为。
政策本身在修改过程中,这次问计于民就是完善政策的好办法,许多市民非常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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