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11月30日,武汉女作家董明侠揣着六百元来到北京。随后,她把精力都放在应聘当保姆上。期间,她当过一天的餐馆杂工,并在北京电影制片厂门前寻找机会当群众演员。12月23日,接受记者采访前一天,她入住小街桥附近一家家政公司的临时宿舍,等着被雇主相中带回家。
27日发稿前,董明侠告诉记者,她已被一户人家带回家当保姆,主要是陪腿脚不便的女主人走路锻炼、并为主人家做饭。男主人评价,从刀功看,这位“保姆”好像没下过厨房。
四块钱的手套舍不得买
记者:来北京后,你已经辗转了几个地方。
董明侠:是,但是主要有一个“老窝”—————朝阳垡头一间两百元租的小平房。没有暖气,什么都没有,只有一张空的木板床,而且摇摇晃晃。我又没有什么行李,出来很简单的。
记者:你来北京带了多少钱?什么行李?
董明侠:六百元,几件衣服,几本书,一台笔记本电脑。
记者:是故意让自己离家后就进入困窘的状态吗?
董明侠:对。租了房子后,我花了五十块钱买了两床被子和被套。
记者:五十块能买到吗?
董明侠:真的。不是超市,是朝阳区垡头市场。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那些很便宜的、质量很差的水货有市场,因为有人需要。当时(买被子)为了五块钱砍了半天的价。天也快黑了,老板发了善心,同意了。
记者:你怎么打动老板的?
董明侠:我说我实在是没有钱,当时刮着北风,我没穿棉袄,身上发抖。
记者:这种状况你在出发之前设想过没有?
董明侠:我想过,去年的时候我也受到这种苦,但上次不是这么冷的冬天。那几天手伸出来像被刀割一样,特别想要一双手套,但没舍得买。尽管只要四块钱,我怕钱不够。但是,到了夜晚,我把小门一关,进行写作的时候,觉得特别自由。
记者:你在写的作品叫什么名字?
董明侠:《城市森林》。写人类在物欲横流的世界里,精神漂泊的状态。
记者:你为什么选择保姆这个行业来体验?
董明侠:保姆一般都有一段辛酸史,她们来自各种各样的家庭和背景,又进入各种各样的家庭和背景,是我进入文学、把握生活细节的很好的切入点。
餐馆杂工仅仅只干了一天
记者:有媒体报道,一些想聘用你的雇主知道你其实是作家时,对你的行为表示不理解。
董明侠:当时我根本就没想过让媒体知道,但是一名女士把事情告诉了一家媒体。当记者找到我时,我觉得非常突然,我不想演变成一场作秀。
记者:你可以不接受采访呀。
董明侠:我以前也接受过一些采访,对采访我并不排斥。
记者:你不担心媒体报道后,有可能破坏你体验的效果吗?
董明侠:坦率地说,当记者说要采访我时,我觉得对我没有什么损伤,因为我不是在做坏事。但我后来就学精明了,找工作不再暴露身份。
记者:怎样掩饰身份呢?
董明侠:举个例子吧。我在一家餐馆当了一天杂工,那天吃的第一顿是客人吃剩的菜,没有荤腥,菠菜、白菜,加一点汤,放在桌上让我吃。说实话,我从来没有吃过别人的剩菜,但是我又不能做得太特别,就夹了几筷子青菜,吃了一半,就泡开水,吃下去了。当时觉得特别委屈,后来偷偷跑回住处泡了方便面。
记者:你只当了一天杂工,是不是受不了这种待遇?
董明侠:不能一下子进入角色。
记者:亲身经历对于你的写作来说很重要吗?
董明侠:对。不经历过,很难写出实实在在的东西。我写《爱情豆豆》时,有一个情节是女主人公深夜被抢,(去年在北京)我是亲身经历了的。我当时在回地下室时被两个歹徒抢劫。如果没经历,我可能会写女主角很恐怖地喊“救命”,但当时只有一声非常无助的尖叫“啊”,像动物被屠宰。
要为自己的理想活一回
记者:你去年也来过北京进行这种体验?
董明侠:是的,去年9月份,写《爱情豆豆》的时候,在北京地下室住了三个月。
记者:当时有没有告诉家里?
董明侠:没有。作为女儿我无法离开母亲,作为母亲我无法离开女儿。但这样下去我太痛苦了,我做了三十五年乖乖女,这回我要为自己的理想活一回。
记者:什么时候告诉家里的?
董明侠:上火车后打的电话,家里乱作一锅粥。后来我被抢了也不敢告诉家里。
记者:家人现在理解吗?
董明侠:理解了。
记者:你现在觉得幸福吗?
董明侠:昨晚睡在高低床上,我想,这就是我选择的,我觉得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