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4月24日电 今天上午,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市长滕喜魁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滕喜魁在讲话时说,搞好农村公路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的需要,各级政府要统一思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做好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动性,按照"经济要发展,交通需先行"、"公路通、百业兴"的长远发展思路,把连接城市和乡村的农村路网修建好。
滕喜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各项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坚持多渠道筹措,落实好建设资金。在不违背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可采取地方财政投入一点,政策扶持一点,社会捐赠一点,群众捐助一点的办法筹集建设资金。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保证农村公路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坚持以民为本,稳步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各县区、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制定和完善规划要有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空间,避免走弯路、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在建设理念上,突出环保、节约、以人为本,通过优化设计,提升设计理念,加大设计深度,在工程实施的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环保工程和绿色通道,做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要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使农村公路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三是坚持质量第一,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要完善质量监管体系,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科学理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视角的质量控制使每项工程都能成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优质工程。同时要切实加强养护管理,落实专门队伍,加大资金投入,边建设边养护,切实把农村公路建设好、管理好、养护好。四是坚持建管并重,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要明确养护职责,确立稳定的养护资金来源,建立完善的养护和管理办法,加强养护人员的技术和业务培训,真正做到"有路必养",实现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正常化和规范化。
滕喜魁要求,要加强领导,为农村公路建设提供坚强保证。各级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十一五"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建设主体。在具体项目安排上要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农村实际和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坚持群众自愿原则,不准搞强迫命令。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积极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为公路建设创造良好环境。要按照"政府主导、分层负责、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领导,科学组织,有序地推进农村公路建设。要加强检查监督。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必须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要把好招投标关、材料采购关及工程验收关,要加强监督,保障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努力建设廉政工程。
会议传达了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副市长朱凤仪在会上代表市政府与各县区签订了2006年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责任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树泽、副市长朱凤仪、市政协副主席王世录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