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南宁的“粉之都”连锁店吃早餐,边吃边看墙上的文字宣传。读到这段的时候,怎么也读不通,于是拍下来,拿回家研究。
“粉之都”是主语,有二个谓语:传播、弘扬
第一个谓语:传播桂林米粉文化,没问题!
第二个谓语:弘扬民族特色快餐,宾语就有问题了!应为:弘扬。。。特色,不是“弘扬。。。快餐”,所以,应该改为:弘扬民族快餐特色。
此外,句末,莫名其妙地冒出“为己任”。我们通常说:“以。。。为己任”。所以,应该在主语“粉之都”后面加一个“以”,这样句子才通顺。
现在很多企业商家都在玩企业文化,这是对的,有了文化才有内涵才走得深、远。但是文化是严肃的也是严谨的,切记!
玩摄影不也是这样吗?谁说摄影只有用光和构图?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玩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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