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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就是法?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4-13 08:54:54

  “老子就是王法”,看多了古装剧中纨绔子弟和乡痞恶霸的人都不会对这句台词感到陌生。一个个狂妄无知的宵小之徒自恃背后有所倚仗将搁古代能掉脑袋的话咬的掷地有声,那叫一个魄力,那叫一个霸道,那叫一个气焰熏天。随着时代的进步,伴随着各种口号的推陈出新,“老子就是王法”也旧貌换新颜,最新版本“我就是法院”终于火暴出炉。

  一名北京律师,受天津被拆迁居民的委托,与11位委托人一起到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结果被行政庭王姓法官告知不接材料,不予立案,最后在话语交锋中该法官对律师老拳相向,同时口出狂言“我就是法院”,听听,这分明是“老子就是王法”的翻版。要说这“王法”,从字面上看是“王”(制定)的“法”,若将“老子就是王法”这话原汁原味放回到封建专制的古代,除了集权于一身的皇帝大概别人说了都属于大逆不道。在古代的语境里,说“自己是王法”的人不仅将自己的地位超然于了“法”更是篡越了“王”的身份,别说九族,十族都不够砍。现代社会进步了,“法”和“王”分离了,剥离了其身上的王权色彩,但仍然是神圣的、强力的、不可侵犯的社会规范体系。那么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王姓法官的这一句“我就是法院”都说明了什么呢?

  首先是思想。从事件报道中不难看出,王法官的这话是在和被打律师对话中“带”出来的,可以说是“不假思索”的说出来的,这就摆脱不了既成思维的逻辑惯性,也就是说在他的意识里,“我就是法院”的逻辑是成立的,是合理的,是天经地义的。在大力倡导法制社会的今天,还有多少法院的“公仆”仍揣有“我就是法院”的思想,谁能保证这个王法官不是将法律系统的共识不小心说漏了嘴的倒霉蛋?

  其次是地点。法官在法院里打律师,这题目看着都新鲜。在最重视法律的地方干违法的勾当,出手的还是该最懂法的、运用法的、或者说是掌握法的法官,这本身就是对神圣的法律最大的侵犯和亵渎。在“说理”的地方被“裁决道理”的人给打了,并且被告知,打人者就是“理”,以后法院的公信何在?国家法律的威信何在?更让民心何往?

  最后是处理。这是此次事件最耐人寻味的地方。天津官方集体失语了。如果报道属实,这么一件一目了然的事件居然让天津官员集体回避,采访时不是互相踢球就是找不到人,要么就是讳莫如深的“推太极”,地盘政治的阴影再一次显现,明火执仗的官官相护。

  如果说地盘政治还有点地方荣誉感在里面,那么官官相护就可以判断成腐败的利益链条在作祟。一个地方上的官员,说白了就是在一个盘子里吃食、一根绳上拴着的蚂蚱,真要是抓住一个的问题最后往往会牵出一系列人“陪葬”,从古至今的无数例子已经铁一般的摆在我们面前,说白了就是都不干净,怕牵连。

  王法官嘴里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在百姓的心头无疑是一声惊雷。无论多久我们都要拭目以待这个称自己就是法院的人会受到法律怎样的制裁,看看究竟是他大,还是法律大!

作者: 刘治良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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