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27日电 为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在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税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日前,双鸭山市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意见》,放宽准入领域,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一切行业和领域。按照"十一五"期间全市振兴工业的目标要求,积极调整非公有制经济产业产品结构,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重点支持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煤电、煤化工、钢铁、绿色食品加工四大基地建设,引导其向各类工业园区集中,连片开发,群体推进,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的产业集群,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对符合振兴支持条件的民营项目,可为其争取相关优惠政策。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城镇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非公有资本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城镇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及基础设施的投资与经营,在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方案招投标、制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
鼓励非公有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依托饶河口岸,开拓俄罗斯市场,投资参与出口产品加工、外向型农业、商贸、旅游、科技合作等项目建设,并为其争取有关优惠政策。
放宽注册登记前置条件和经营领域的注册资本限制。加大财税支持,拓展融资渠道,提高了信贷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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