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鸭山新闻网 > 城市之声 正文
双市加强酒类流通监督管理(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3-17 15:17:31

  东北网双鸭山3月17日电(见习记者 高春红)近日,记者就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一事,采访了酒类市场管理办公室主任戴铁奇。

  戴主任介绍说:根据《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予以明示。我们将在4月1日开始下发张贴牌。

  戴主任说: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经营者,有关部门将按照《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据悉,双市共有8000余户酒类零售商,100多家酒类批发商。从4月1日将全面实行各层销售登记,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单随货走,实现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可塑性。届时,百姓饮酒安全系数将大大增加。

作者:    来源: 双鸭山新闻网     编辑: 丁爱国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