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3月2日电 为进一步倡导“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钻研业务,严格执法”的工作作风,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和反腐倡廉服务,近日,双鸭山市审计局出台了查出大案要案线索和查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查出贪污、行贿、受贿、收受回扣、挪用公款等重大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司法机关查处后,责任人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并反馈查处结果的;在一个审计项目中,实际收缴财政入库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在一个审计项目中,查出帐外帐、帐外经营、“小金库”问题,且依法进行处理、处罚,收缴入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市审计局对工作人员将视情况给予奖励。办法中还明确了具体的奖励标准、奖励申报与批准程序。同时规定,审计组有违反廉政规定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骗取奖励行为的,一经举报查实,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视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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