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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市举行《公证法》正式实施宣传活动(图)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3-01 16:25:11

  东北网双鸭山3月1日电 (见习记者 谢佰玲 林玲)《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于3月1日正式实施。今天上午,双鸭山市市司法局、市公证员协会联合在新兴大街主路段组织宣传活动,为过往的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宣传单。

  公证法具有沟通作用,服务作用、证明作用、监督作用;公证活动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原则、客观原则。对当事人及其他个人和组织涉及公证的行为做出了规范,为净化公证执业环境、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它的颁布实施,对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依法保护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构建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事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此次活动受到了过往群众的关注,纷纷上前咨询有关规定,尤其是公证法的第十一条规定,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合同;继承;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学历、经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司章程;保全证据;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

作者:    来源: 双鸭山新闻网     编辑: 丁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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