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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将提高特殊困难群众低保金加发标准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6-02-16 08:53:59
        东北网2月16日电 记者昨天从哈尔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哈尔滨市今年将进一步改善低保群众的整体生活水平,提高享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社会孤老等特殊困难群众的低保金加发标准。

  目前,哈尔滨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为人均200元,按照规定低于低保标准的将给予补差。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哈尔滨市今年将把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额由去年的65元提高到70元。同时,还将对低保家庭中未就业独生子女、高中在校学生和当年考取普通大中专、本科院校的学生加发低保金。

  今年,市和区、县(市)政府还将分别设立五保老人救助金,在保证集中供养的五保老人1500元生活费的基础上,每年每人再补贴1000元,用于购买煤、水、电及取暖等费用。

作者:    来源: 东北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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