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20日双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双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王凤翔副主任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开展对政府两院的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代表参政议政作用,加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力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实现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了重要贡献。
会议要求,在新的一年里,市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共中央〔2005〕9号文件和市委八届十四次全会精神,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本次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要认真审议决定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促进重大决策的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要进一步加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广泛开展“三查(察)”活动,切实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继续搞好评价监督、评议监督、个案监督,努力探索深化监督实现形式;要积极为代表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要努力加强人大常委会和机关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为实现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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