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月17日,南京秦淮河畔一家主题为鲜花的餐馆试营业,三位人体彩绘模特儿出现在餐馆内走秀。身上被绘制成鲜花和蝴蝶的模特儿穿行在餐馆内,十分抢眼。有关人士指出,此类活动打着“人体艺术”的幌子,这种行为不仅完全与艺术相背离,而且亵渎人性尊严,败坏社会公德。(搜狐新闻)
就在两天前,2006年1月15日,武汉一家公司举办迎春活动,邀请了4名人体模特在T型台上走秀,并同时举行人体艺术摄影比赛。据悉,这是武汉地区首次将人体模特“搬”至舞台上的表演。(【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特别值得玩味的是,这两条消息的下面都刊登了一个两部一局(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通知。这个2003年9月30日的通知是“关于制止在公众聚集场所进行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通知中6款条约其中5款表示对违反这个规定要予以查处甚至从重处罚,但是怎么处罚没写。“违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那一部有关法律?那一条法规?处罚多少?不得而知。
我们来看上面的秦淮河畔的人体彩绘模特儿走秀,据说是“完全与艺术相背离”,“而且亵渎人性尊严,败坏社会公德”。那么,下面那个迎春活动人体模特在T型台上走秀就没有和艺术相背离?就没有“亵渎人性尊严,败坏社会公德”?这个界限在哪里,怎么划分?摄影大赛就能让美女大大方方的裸体并且是为了艺术,饭店招揽就不允许人体彩绘是由于败坏社会公德?
两部一局的通知强调了禁止一切裸体的人体彩绘表演活动,不管你是商业目的还是别的目的。那么,人体艺术摄影比赛怎么就可以网开一面?彩绘多少还有一层彩绘的遮掩,人体艺术摄影干脆直接赤裸裸了。有遮掩的成了色情,没遮掩的反而很健康?
有一个十分“素质”的说法,就是你要用艺术的眼光来看。我们在人体艺术摄影上就很艺术的看见了纯洁美好,我们在人体彩绘前就暴露了邪恶下流?他饭店用人体彩绘招揽生意是商业目的,你摄影比赛仅仅是为了艺术而没有别的目的?怎么那件皇帝的新衣又穿出来了?你的眼睛就是天真,他的眼睛就是淫秽?谁把女人裸体推到社会面前的?推出来了又想一家独办不许他人染指还要给自己戴上艺术的帽子?从选美开始的美女三点说话,到以艺术的名义人体摄影人体彩绘的纷纷出笼,莫非不都是用美女做社会的这个大生意?!
潘多拉盒子打开了,“妖魔”现身了,现在要往回收影子了,盖盖子了,还来得及吗?盖盖子你就全盖上,凭什么收回一个放出一个?你怎么就知道你的艺术让别人看不出邪恶学不到邪恶?你怎么就能制服此起彼伏的美女经济?
秦淮河畔的人体彩绘再邪恶,他也不敢挡众淫乱。迎春活动的人体摄影再纯洁,也不敢保证没有人思维不邪恶。知道饭店也好摄影也罢为什么因为人体这么红火么,因为存在这块“市场”!人体摄影人体彩绘出来就是一个满堂彩,就是一个水泄不通!至于为什么有这个市场,社会学家好像都没弄明白,我等之辈也赶快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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