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企业发放红利的冲动又纷纷涌起。记者昨天了解到,国资委今年仍将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水平。中央企业平均工资超过当地平均工资2倍以上时,将受到国资委的严格审查。国资委文件明确指出,对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国资委会从严审核其挂钩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适当下调浮动比例(12月16日《北京晨报》)。
年终岁末,是名目繁多的奖励、奖金发放时期,是企业经营效益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兑现期,同时,也是个别单位、企业借机乱发钱物等各种违纪行为的高发时段。一些部门提前出台一些文件、制度,抑制岁末红利发放冲动,防止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是完全必要的。 但是,必须分析清楚国企高工资群体,必须确定哪些群体可能是国企岁末红利发放冲动的受益阶层,是哪些群体把国企职工工资拉高到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一句话就是必须确定严查国企高工资的重点群体。防止出现“个别群体有病,一般职工吃药”的情况发生。
从人员构成上,国企管理层应该是严查的重点。几年来,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在薪酬上出现这样一种情况,那就是管理层人员薪酬越来越高,一般职工工资多年不动或者有所下降,经理层与一般职工工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如果说国企职工工资高于当地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那么,主要是经理层过高薪酬拉动的。同时,现在经理层在人权、事权和薪酬分配权上拥有充分的权力,年终红利发放冲动的始作俑者和受益者主要是管理阶层,而非一般员工。因此,重点应该放在企业管理层人员的薪酬上。降低过高工资,应该大幅降低管理者的薪酬,切不可,不问青红皂白,实行一刀切政策,拿本来工资就非常低的普通职工开刀。否则,管理层完全可以承受得了,而一般职工却难以承受。
从业务项目上,重点严查绩效工资部分。一是必须严格检查落实经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真实性情况,在“是否真实”上下功夫。如果弄虚作假完成任务,不但骗去了红利、奖金,而且给今后经营埋下了隐患。对于这种情况必须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检查绩效工资和红利分配的公平性。这部分奖励资金和红利,企业管理层自主权最大,往往在分配上容易出现不公的情况,最容易出现管理层分配过多甚至出现私分的情况。理应成为重点检测内容。三是对于任务完成超额过多甚至离谱的情况,必须从年初任务分配、目标确定是否合理的源头查起,不能使一些管理层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过高绩效工资和红利。
总之,严查岁末红利发放冲动的重点,应该放在国有企业管理层上,放在目标任务完成的真实性上,不能实行把本来收入不算太高的普通职工也纳入进去的一刀切政策。否则,就会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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