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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监狱出新规:狱警辱骂殴打犯人将开除公职
http://shuangyashan.dbw.cn   2005-12-16 09:56:53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五日电 (记者 于立霄)北京监狱警察今后收受罪犯亲友钱物超过五千元以上,严重殴打或体罚虐待罪犯,将被开除公职。这是北京市监狱局最新出台的《首都监狱人民警察六条禁令》及《监狱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中制定的。

  《禁令》和《规定》将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实施。《规定》指出,干警对罪犯超期禁闭、超期隔离审查;随意扩大警戒具使用范围或者对罪犯超期加戴戒具,造成罪犯伤害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的处分。

  《规定》还要求干警办减刑假释不得作弊,对符合条件的罪犯故意不申报减刑假释;或者对不具备条件的罪犯建议减刑假释,造成严重后果的;在罪犯保外就医病残鉴定工作中,诊断、鉴定失误,或者徇私枉法做出虚假诊断和鉴定意见的;擅自将管理罪犯的职权交予他人行使或者托管失控,造成监管事故的行为,轻则警告,重则开除公职。

  对收受、借用罪犯财物也做了明确规定,干警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罪犯亲友钱物、礼品或请客吃饭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数额不满五千元的,给予降级、撤职处分;超过五千元以上的,开除公职。对于索要罪犯及其亲友财物的,必须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作者:    来源: 中国新闻网     编辑: 萧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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