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0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已组织专门力量对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进行研究,并抓紧起草修订草案。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赵郭海、金星、李道民等331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姜德明、张玉梅等70位代表提出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议案共12件。
现行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均是1979年7月1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于1983年9月2日根据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分别作了修订。
全国人大内司委认为,人民法院组织体系和人民检察院组织体系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订十分重视,九届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都将其列入立法规划。内司委多次就修订草案起草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换意见。建议条件成熟时,将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陈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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