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双鸭山11月17日电 无证非法开采等四类矿井必须予以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五类矿井必须立即停产整顿。这是近日召开的双鸭山市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的。
双鸭山市政府副市长朱凤仪出席会议。
四类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取缔的矿井是: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执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
五类必须立即停产整顿的矿井是:超通风能力生产的矿井;没有按规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监测监控设施不完善、运转不正常的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有瓦斯动力现象而没有采取防突措施的矿井;在建、改扩建矿井安全设施未经过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竣工验收而擅自投产以及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审批)和越权核准(审批)的矿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
对停产整顿的矿井,下达停产整顿指令,由相关部门依法暂扣相关证照。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煤矿,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对确定属于关闭取缔的矿井,停止供电、供水、供应火工品,拆除电源和地面设施,炸毁井筒,填平场地,恢复地貌,遣散从业人员。
此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从当前开始到今年年底结束。全市48处被列入停产整顿名单煤矿,只给予一次整顿机会,届时达不到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标准的,一律依法予以关闭。对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法生产的矿井,严格依法实施处罚,关闭煤矿,没收非法所得。同时,严格查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人员。
朱凤仪在会上就通过强有力的措施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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